3月14日至21日,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继续教育直属党支部、资产管理公司直属党支部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校十一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全部完成。副校长邓军、黄英维、张传伟作为被巡察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分别出席反馈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四个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学校党委的要求,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发展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贯彻落实学校要求有差距;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作风建设还有差距;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党建还有不足;有的落实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审计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逐一落实整改,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及师生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师生代表等参加了会议。